未成年人与“明星”加为QQ好友,随即收到“明星律师”发来的律师函,以侵犯明星隐私权为由要求支付款项。日前,舟山市普陀法院审理受害人主要为未成年人的一起诈骗案,朱某等5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。
今年2月,舟山16岁的女孩乐乐加入一个“明星QQ粉丝群”,不久,“明星”单独加她QQ好友,乐乐激动万分。没聊几句,“明星律师”也来加她为QQ好友,随后发来律师证、律师函等,称其泄露明星QQ号等个人信息,侵犯隐私权,要追究法律责任。乐乐惊慌失措,按对方的引导,拿来母亲手机,分多次转账2.9万元到对方账户。她长时间操作手机引起母亲的注意,追问经过后报警。普陀区警方经侦查,在山东泰安、安徽滁州等地抓获5名诈骗嫌疑人。
据了解,今年2月、6月,朱某分别伙同杨某、侯某和王某、陈某,在QQ上冒充虞书欣、张极等明星及其律师,骗取未成年人信任,以侵犯明星隐私、需负法律责任等理由,通过QQ视频通话操控被害人按其指示操作手机转账,共骗取4名受害人19万余元,其中3名为未成年人。
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朱某等均已构成诈骗罪,综合考虑5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、情节、悔罪表现等,决定判处朱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,判决其他被告人有期徒刑8个月至2年4个月并处罚金。(记者 钟常宇 通讯员 石静 田建红)